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内公通字【2016】31号)精神,力争形成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有模式,创新形式开展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六个一”制度
自治区党委“六个一”制度,即:每半个月参加一次专题学习、每个月参加一次党支部活动、每两个月参加一次学习教育工作、“七一”前后带头讲一次党课、年底前参加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党委班子带动其他班子,四大班子带动直属单位、二级单位直至基层党支部,层层示范、层层带动,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扩展。“六个一”制度是自治区党委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务必要切实抓好“六个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本部门和党员民警的思想实际,认真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决避免走过场,进而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二、切实落实厅党委“四个一”体系
“四个一”体系,既通过四种方式进一步深化全区公安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纵深推进。
一是每天做一次笔记。每名党员民警每天都要认真做一次学习笔记,既要对重点内容进行摘录,又要对难点问题加以重要备注,确保做到要严在经常、融入日常,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二是每周写一篇心得体会。全体党员民警,每周要根据一周的学习收获,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并要切实做到既要有理论思考,又要有现实的实践意义。
三是每半个月读一本书。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结合工作实际,向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推荐一批理论著作,各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每半个月确定一本理论书籍,进行认真研读;各总支、支部要根据工作和党员民警的实际需要,向所属支部党员民警推荐一批理论学习参考书目,每名党员民警根据党组织推荐书目,结合自身需要,每半个月确定一本重点学习的理论书籍,进行深入学习。
四是每月要有一次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全区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员民警每月开展一次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牢牢植根于每名党员民警的心中,使广大党员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着力锻造过硬的政治素质,大力弘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公安精神。
三、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学习教育
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落实自治区党委“六个一”制度和厅党委“四个一”体系要求,作为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结合业务工作,创新开展学习教育,切实做到亲自安排、带头参与、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敷衍应付,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